报告公示
21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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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德安县宏鑫页岩建材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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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德安县宏鑫页岩建材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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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江西省九江市德安县宝塔乡梅桥村三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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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夏杨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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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邱徐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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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陪同人员/联系人 |
夏杨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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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邱徐鋆、丁立 |
调查日期 |
2025年10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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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人员 |
伍家强、刘丽 |
采样日期 |
2025年10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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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签发日期 |
2025年1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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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危害因素 |
游离二氧化硅、呼吸性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噪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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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结果总结 |
共检测呼吸性粉尘7个对象/工种,合格6个,合格率85.71%;氮氧化物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二氧化硫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一氧化碳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噪声8个对象/工种,合格5个,合格率7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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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及建议 |
(1)粉尘超标岗位:对于粉尘超标岗位,建议企业应改进除尘设施除尘效率;及时清理地面积尘;给粉尘超标岗位配备符合要求的防尘口罩,减少粉尘对作业人员的伤害;定期安排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2)噪声超标岗位:合理安排生产人员的作业时间,尽可能减少在噪声超标点作业停留时间;给噪声超标岗位配备符合要求的降噪耳塞,减少噪声对作业人员的伤害;对高噪声生产装置,设置警示标识及噪声警示说明;定期安排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3)其他合格岗位: 1)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卫健委令〔2020〕第5号公布)的要求,安排作业场所有害因素定期检测与评价,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个体防护措施:用人单位应保证个人防护用品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并在保证个人防护用品正常发放的前提下,应督促和培训工人正确使用。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要做到定时更换,保证防护用品的有效性; 3)未被列入重点检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有害物质也不应忽视其产生的危害;用人单位应委托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根据劳动者从事的工种和工作岗位,按《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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