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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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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润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硝酸异辛酯和5000吨表面活性剂/助剂项目(一期5000吨表面活性剂/助剂)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江西润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高新技术产业园金砂湾园区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梅总

项目名称

年产5000吨硝酸异辛酯和5000吨表面活性剂/助剂项目(一期5000吨表面活性剂/助剂)

项目简介

江西润达新材料有限公司(曾用名九江科润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16年01月28日成立。法定代表人吴中敢,注册资本:1515.15万元,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等。公司具备年产表面活性剂/助剂5000吨,抗静电剂(油剂)500吨,油浆沉降剂(油剂)1000吨,破乳剂(油剂)1000吨,抗氧剂(油剂)1000吨,缓蚀剂(油剂)500吨,阻聚剂(水剂)1000吨的生产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七条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政策,从源头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于2025年9月委托九江市鑫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其5000吨表面活性剂/助剂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项目负责人

雷萌萌

现场调查人员

雷萌萌、邱徐鋆

调查时间

2025.9.16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梅总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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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噪声、高温、十二烷基苯磺酸、二仲丁基对苯二胺、二叔丁基对甲酚等。

不涉及检测结果。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通过对本项目工程分析、资料查询及对本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综合分析,本项目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能按照本报告所提防护措施建议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职业病防护措施有效,实现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三同时”,保障职业卫生资金的投入,项目投产后加强职业病的防治管理,则该项目建成后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从职业病预防、控制角度考虑,该项目是可行的。

建议:

(1)建设单位下一步设计阶段应严格落实本报告资料性附件第五章中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和本报告中的第四章补充措施,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完成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评审后,按照规定组织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施工。

(2)本报告在评价时以建设方最后提供的资料为依据进行评价。本项目的特殊性导致项目在竣工完成后,可能出现工艺与现有资料提供的工艺过程不一致的情况,并由此导致可能出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与本报告预评价过程中识别、分析的不一致,所以建议建设方在项目试运行正常后、竣工验收前,及时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根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再进一步确定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其浓(强)度。

评审组评审意见

修改后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