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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公示



29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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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九江鑫丰混凝土有限公司2026年度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九江鑫丰混凝土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新港工业园滨江东路1091号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陈亚

项目名称

九江鑫丰混凝土有限公司2026年度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九江鑫丰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新港工业园滨江东路1091号,注册资本1500万元,成立于2014年2月14日,经营范围为: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砌块制造,建筑砌块销售,砖瓦制造,砖瓦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运输设备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公司占地50亩,现有全封闭自动生产线2条,从计量、投料、搅拌到出料等全部过程实现全电脑控制,年设计生产能力达到90万立方米。

项目负责人

丁立

现场调查人员

丁立、汪胜萍

调查时间

2026.2.2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陈亚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连明宇、刘紫娟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2026-2-4至2026-2-6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陈亚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粉尘、噪声。

检测结果:均合格。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企业自投入生产以来,采取了部分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基本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企业在今后运行过程中应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正常、个体防护措施到位,严格执行各项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并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建议后,可达到控制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保护工人身体健康的目的。

建议:1、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对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规定和要求,确定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的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

2、用人单位应为机修工在维修作业时配备防尘毒口罩。

3、完善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管理和职业健康监护;

4、在厂区醒目位置设置规范的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5、建议用人单位针对高温中暑和有限空间作业,每年组织一次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6、建议用人单位对产生粉尘和噪声的作业岗位,均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职业病危害告知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