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公示
28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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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九江天祺氟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新型高分子聚合物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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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九江天祺氟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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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
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区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刘宇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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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年产10000吨新型高分子聚合物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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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九江天祺氟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企业位于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区,九江天祺氟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是由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在江西省九江市注册的一家独资企业,主要从事精细化工材料的生产经营。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是由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在江西省九江市注册的一家独资企业。本项目所生产的新型高分子为丙烯酸聚合物,又称卡波姆,作为PVDF的环保替代方案,因进口依赖度高、价格波动大,下游电池厂商面临成本增加及潜在的断供风险,因此拟建设本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七条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政策,从源头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九江天祺氟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委托九江市鑫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年产10000吨新型高分子聚合物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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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丁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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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丁立、李小林 |
调查时间 |
2026.5.12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刘宇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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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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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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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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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噪声、高温、丙烯酸、环己烷、乙酸乙酯、苯、甲苯、二甲苯、丙烯酸聚合物、过氧化苯甲酰等。 不涉及检测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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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评价结论:综上所述,通过对本项目工程分析、资料查询及对本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综合分析,本项目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能按照本报告所提防护措施建议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职业病防护措施有效,实现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三同时”,保障职业卫生资金的投入,项目投产后加强职业病的防治管理,则该项目建成后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从职业病预防、控制角度考虑,该项目是可行的。 建议: (1)拟建项目应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及《关于贯彻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要求进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 (2)拟建项目在以后的设计和生产中,一定要落实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严格执行,将本报告中提出的控制措施和建议落实在初步设计中。 (3)拟建项目在设计或建设中,建筑布局、原辅材料、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与目前提供的评价基础资料有变更时,须另行评价或补充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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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组评审意见 |
修改后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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