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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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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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联洲研磨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定期检测
2个体防护措施企业应保证个人防护用品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并在保证个人防护用品正常发放的前提下督促和培训工人正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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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江西联洲研磨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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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工业新区工业大道以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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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邹世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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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汪胜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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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陪同人员/联系人 |
邹世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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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汪胜萍 |
调查日期 |
2022年08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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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人员 |
桂征东、汪玉华 |
采样日期 |
2022年08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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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时间 |
2022年08月31日至2022年09月0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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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签发日期 |
2022年09月0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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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危害因素 |
游离二氧化硅、呼吸性粉尘、甲醛、苯酚、噪声、照度、高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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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结果总结 |
针对该企业作业人员进行的本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共检测噪声8个对象/工种,合格8个,合格率100%;共检测矽尘6个对象/工种,合格6个,合格率100%;共检测甲醛6个对象/工种,合格6个,合格率100%;共检测苯酚6个对象/工种,合格6个,合格率100%;共检测高温2个对象/工种,合格2个,合格率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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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及建议 |
(1)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5号)的要求,企业应安排作业场所有害因素定期检测与评价,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个体防护措施:企业应保证个人防护用品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并在保证个人防护用品正常发放的前提下督促和培训工人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应定期更换,进行经常性地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保证防护用品的有效性。 (3)用人单位应委托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根据劳动者从事的工种和工作岗位,按《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进行职业健康检查。(3)个体防护措施:企业应保证个人防护用品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并在保证个人防护用品正常发放的前提下,应督促和培训工人正确使用。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要做到定时更换,保证防护用品的有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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