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公示
30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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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定期检测
4化学因素检测情况本次氢氧化钠氯化氢硫化氢磷化氢氨二甲苯甲醇乙二胺一氧化碳检测结果中,各工种接触氢氧化钠氯化氢硫化氢磷化氢氨二甲苯甲醇乙二胺一氧化碳浓度均未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规定的限值,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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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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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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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胡圣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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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丁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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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陪同人员/联系人 |
胡圣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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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丁立 |
调查日期 |
2022年04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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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人员 |
叶桂芳 彭正奎 |
采样日期 |
2022年04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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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时间 |
2022年04月28日至2022年04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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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签发日期 |
2022年05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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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危害因素 |
总粉尘、氢氧化钠、盐酸、硫化氢、磷化氢、氨、二甲苯、甲醇、乙二胺、一氧化碳、噪声(个体)、噪声(设备噪声)、噪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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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结果总结 |
(1)针对该企业作业人员进行的本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共检测其他粉尘2个对象/工种,合格2个,合格率100%;氢氧化钠5个对象/工种,合格5个,合格率100%;氯化氢5个对象/工种,合格5个,合格率100%;硫化氢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磷化氢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氨5个对象/工种,合格5个,合格率为100%;二甲苯3个对象/工种,合格3个,合格率为100%;甲醇3个对象/工种,合格3个,合格率为100%;乙二胺3个对象/工种,合格3个,合格率为100%;一氧化碳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噪声18个对象/工种,合格18个,合格率为100%。 (2)粉尘检测情况:在本次粉尘检测结果中,各工种接触的其他粉尘浓度均未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规定的限值,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 (3)物理因素检测情况:在本次物理因素噪声检测结果中,各工种接触噪声强度均未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规定的限值,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 (4)化学因素检测情况:本次氢氧化钠、氯化氢、硫化氢、磷化氢、氨、二甲苯、甲醇、乙二胺、一氧化碳检测结果中,各工种接触氢氧化钠、氯化氢、硫化氢、磷化氢、氨、二甲苯、甲醇、乙二胺、一氧化碳浓度均未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规定的限值,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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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及建议 |
(1)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5号)的要求,安排作业场所有害因素定期检测与评价,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个体防护措施:企业应保证个人防护用品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并在保证个人防护用品正常发放的前提下,应督促和培训工人正确使用。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要做到定时更换,并进行经常性地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保证防护用品的有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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