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公示
30
2022
-
08
武宁县磊辉石材有限公司2022年定期检测
2对于噪声超标岗位,建议企业为接触噪声的岗位员工配发符合职业卫生防护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如防噪耳塞等,合理安排劳动时间和调配劳动力,进行轮换操作,减少接噪时间以避免产生职业危害
|
企业名称 |
武宁县磊辉石材有限公司 |
||
|
单位地址 |
江西省九江市武宁县船滩镇东岸村1组 |
||
|
联系人 |
龚武大 |
||
|
项目负责人 |
丁立 |
||
|
企业陪同人员/联系人 |
龚武大 |
||
|
现场调查人员 |
丁立 |
调查日期 |
2021年07月01日 |
|
采样人员 |
桂征东、汪玉华 |
采样日期 |
2022年07月04日 |
|
检测时间 |
2022年07月04日至2022年07月10日 |
||
|
报告签发日期 |
2022年07月14日 |
||
|
主要危害因素 |
呼吸性粉尘、苯乙烯、噪声 |
||
|
检测结果总结 |
针对该企业作业人员进行的本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共检测大理石粉尘3个对象/工种,合格3个,合格率100%;苯乙烯1个对象/工种,合格0个,合格率0%;噪声3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33.3%。 |
||
|
结论及建议 |
(1)对于苯乙烯超标岗位,建议企业加强生厂车间特别是涂胶区的机械通风,降低苯乙烯积聚浓度,配备防毒面罩并配A型滤毒盒(防护有机气体或蒸汽)。 (2)对于噪声超标岗位,建议企业为接触噪声的岗位员工配发符合职业卫生防护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如防噪耳塞等,合理安排劳动时间和调配劳动力,进行轮换操作,减少接噪时间以避免产生职业危害。 (3)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健委令第5号)的要求,安排作业场所有害因素定期检测与评价,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4)企业应督促检、维修人员在进行检维修或处理其他异常情况时,必须按要求佩戴好防护用品,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或应急预案的要求作业,防止恶性职业卫生中毒事故的发生。 (5)个体防护措施:企业应保证个人防护用品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并在保证个人防护用品正常发放的前提下,应督促和培训工人正确使用。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要做到定时更换,并进行经常性地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保证防护用品的有效性。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