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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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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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海宏新材料有限公司2022定期检测
1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健委令第5号的要求,安排作业场所有害因素定期检测与评价,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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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江西海宏新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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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星火工业园荣祺大道延伸段北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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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赵荣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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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朱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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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陪同人员/联系人 |
赵荣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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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朱慧 |
调查日期 |
2022年06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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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人员 |
黄俣、连明宇 |
采样日期 |
2022年06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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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时间 |
2022年06月16日至2022年06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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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签发日期 |
2022年06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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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危害因素 |
丙烯酸、溶剂汽油、乙酸丁酯、乙酸乙酯、甲苯、丁酮、噪声、照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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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结果总结 |
针对该企业作业人员进行的本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共检测丙烯酸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溶剂汽油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乙酸丁酯2个对象/工种,合格2个,合格率100%;乙酸乙酯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甲苯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丁酮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噪声2个对象/工种,合格2个,合格率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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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及建议 |
(1)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健委令 第5号)的要求,安排作业场所有害因素定期检测与评价,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个体防护措施:企业应保证个人防护用品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并在保证个人防护用品正常发放的前提下,应督促和培训工人正确使用。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要做到定时更换,并进行经常性地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保证防护用品的有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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