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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公示



14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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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江州义门石材有限公司2021年定期检测


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5号的要求,安排作业场所有害因素定期检测与评价,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企业名称

九江江州义门石材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市-工业园鄱湖高新项目区

联系人

陈则俭

项目负责人

史庭祥

企业陪同人员/联系人

陈则俭

现场调查人员

史庭祥

调查日期

2021年12月17日

采样人员

刘冰、连明宇

采样日期

2021年12月20日

检测时间

2021年12月20日至2021年12月22日

报告签发日期

2021年12月24日

主要危害因素

游离二氧化硅、呼吸性粉尘、噪声。

检测结果总结

(1)针对该企业作业人员进行的本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共检测呼吸性粉尘4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25%;噪声4个对象/工种,合格0个,合格率0。

(2)粉尘超标原因分析:①切割等工序虽采取了湿式作业,喷淋装置可一定程度抑尘,但由于使用的循环水未沉淀完全,水中含有大量的粉浆,抑尘效果不良,飘散到地面干燥后造成较厚的积尘,当有机动车经过或起风时形成二次扬尘,且未对二次扬尘采取有效除尘措施,如定时洒水清洗地面,粉尘在作业过程中容易逸散。②修饰加工工序使用手动操作设备,未按规范在位于除尘装置防护有效范围内进行作业,致使粉尘无法有效分散,作业人员接触时间较长。③各岗位工种接触的粉尘性质判定为矽尘,矽尘的限值较低。

(3)噪声超标原因分析:工种进行切割等工序时设备工作时产生的噪音比较大,同时高噪声设备又分布的相对比较集中。

结论及建议

(1)粉尘超标岗位:

对于粉尘超标岗位,建议企业应改进切割机喷淋效果,加大喷淋面积,从而增大抑尘效果,同时使用沉淀较为完全后的清水进行喷淋减少二次扬尘的产生;修饰加工时按规范在位于除尘装置防护有效范围内进行作业;及时清洗地面积尘;给粉尘超标岗位配备符合要求的防尘口罩,减少粉尘对作业人员的伤害;定期安排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2)噪声超标岗位:

合理安排生产人员的作业时间,尽可能减少在噪声超标点作业停留时间;给噪声超标岗位配备符合要求的降噪耳塞,减少噪声对作业人员的伤害;对高噪声生产装置,设置警示标识及噪声警示说明;定期安排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3)其他合格岗位:

①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5号)的要求,安排作业场所有害因素定期检测与评价,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②个体防护措施:企业应保证个人防护用品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并在保证个人防护用品正常发放的前提下,应督促和培训工人正确使用。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要做到定时更换,并进行经常性地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保证防护用品的有效性;

③用人单位应委托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根据劳动者从事的工种和工作岗位,按《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进行职业健康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