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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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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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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纳森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定期检测


2用人单位须按关于启用新版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的通知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司2019年8月16日的要求,通过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电子数据申报,同时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加盖公章并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进行书面申报

 

企业名称

江西纳森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星火工业园星火大道6号

联系人

梁雪飞

项目负责人

朱慧

企业陪同人员/联系人

梁雪飞

现场调查人员

朱慧

调查日期

2021年12月09日

采样人员

黄俣、桂征东

采样日期

2021年12月12日

检测时间

2021年12月12日

报告签发日期

2021年12月13日

主要危害因素

总粉尘、噪声。

检测结果总结

1、根据实际生产运行情况,当前107胶为外购,投料工序为近期不投白炭黑,故本次检测针对当前阶段生产运行的工序做出相对的检测,检测结果表明投料工接触的其他粉尘浓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中的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2、各工种接触的噪声强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中的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结论及建议

(1)建议用人单位对投料区加强定期清扫并洒水降尘管理工作,减少扬尘的产生,同时保持正确佩戴防尘口罩和降噪耳塞等个人防护用品。

(2)用人单位须按《关于启用新版“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的通知》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司(2019年8月16日)的要求,通过“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电子数据申报,同时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加盖公章并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进行书面申报。

(3)建议用人单位增强个人防护用品监督管理工作,采购符合要求的防尘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等,委托具有相应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并进行经常性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

(5)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企业监督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督促职工严格执行各项生产操作规程和提高自我防范意识,重点加强设备定期检查和维修管理,加强职业卫生管理,确保项目在生产运行过程中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在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范围内,保护劳动者健康。

(6)对国内或国际上密封用填料及类似品制造生产行业持续关注,及时对生产工艺及防护措施水平持续改进,以保证作业场所生产条件符合职业卫生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