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公示
11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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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泰盛(江西)生活用品有限公司2021年定期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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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泰盛(江西)生活用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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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春江路2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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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徐双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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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史庭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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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陪同人员/联系人 |
徐双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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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史庭祥 |
调查日期 |
2021年12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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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人员 |
刘冰、连明宇 |
采样日期 |
2021年12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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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时间 |
2021年12月19日至2021年12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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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签发日期 |
2021年12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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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危害因素 |
游离二氧化硅、总粉尘、呼吸性粉尘、氢氧化钠、盐酸、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氨、一氧化碳、工频电场、照度、噪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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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结果总结 |
针对该企业作业人员进行的本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共检测工频电场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总粉尘11个对象/工种,合格11个,合格率100%;呼吸性粉尘5个对象/工种,合格5个,合格率100%;氢氧化钠3个对象/工种,合格3个,合格率100%;盐酸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氮氧化物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二氧化硫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一氧化碳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氨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噪声43个对象/工种,合格41个,合格率9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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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及建议 |
(1)噪声超标岗位: ①合理安排生产人员的作业时间,尽可能减少在噪声超标点作业停留时间; ②给噪声超标岗位配备符合要求的降噪耳塞,减少噪声对作业人员的伤害; ③对高噪声生产装置,设置警示标识及噪声警示说明; ④定期安排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2)其他合格岗位: ①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5号)的要求,安排作业场所有害因素定期检测与评价,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②个体防护措施:企业应保证个人防护用品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并在保证个人防护用品正常发放的前提下,应督促和培训工人正确使用。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要做到定时更换,并进行经常性地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保证防护用品的有效性; ③用人单位应委托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根据劳动者从事的工种和工作岗位,按《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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