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公示
09
2022
-
02
德安县源丰钙业有限公司2021年定期检测
3物理因素检测情况在本次物理因素噪声检测结果中,各工种接触噪声强度均未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规定的限值,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
|
企业名称 |
德安县源丰钙业有限公司 |
||
|
单位地址 |
江西省-九江市-德安县-丰林建材工业园创业大道 |
||
|
联系人 |
戴总 |
||
|
项目负责人 |
丁立 |
||
|
企业陪同人员/联系人 |
戴总 |
||
|
现场调查人员 |
丁立 |
调查日期 |
2021年11月05日 |
|
采样人员 |
黄俣 彭正奎 |
采样日期 |
2021年11月09日 |
|
检测时间 |
2021年11月09日至2021年11月15日 |
||
|
报告签发日期 |
2021年11月20日 |
||
|
主要危害因素 |
游离二氧化硅,呼吸性粉尘,氧化钙,噪声。 |
||
|
检测结果总结 |
(1)针对该企业作业人员进行的本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共检测石灰石粉尘2个对象/工种,合格2个,合格率100%;煤尘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氧化钙2个对象/工种,合格2个,合格率100%;噪声5个对象/工种,合格5个,合格率100%。 (2)粉尘检测情况:在本次粉尘检测结果中,各工种接触粉尘浓度均未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规定的限值,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 (3)物理因素检测情况:在本次物理因素噪声检测结果中,各工种接触噪声强度均未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规定的限值,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 (4)化学因素检测情况:在本次氧化钙检测结果中,各工种接触氧化钙浓度均未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规定的限值,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 |
||
|
结论及建议 |
(1)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5号)的要求,安排作业场所有害因素定期检测与评价,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个体防护措施:企业应保证个人防护用品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并在保证个人防护用品正常发放的前提下,应督促和培训工人正确使用。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要做到定时更换,并进行经常性地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保证防护用品的有效性。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