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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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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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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纯木植护卫生用品有限公司2021年定期检测


1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健委令第5号的要求,安排作业场所有害因素定期检测与评价,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企业名称

九江纯木植护卫生用品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瑞码大道与镇南路交叉路口

联系人

陈依媄

项目负责人

史庭祥

企业陪同人员/联系人

陈依媄

现场调查人员

史庭祥

调查日期

2021年10月30日

采样人员

黄俣、彭正奎

采样日期

2021年11月03日

检测时间

2021年11月03日至2021年11月04日

报告签发日期

2021年11月10日

主要危害因素

总粉尘、噪声。

检测结果总结

针对该企业作业人员进行的本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共检测呼吸性粉尘6个对象/工种,合格6个,合格率100%;噪声17个对象/工种,合格17个,合格率100%。

结论及建议

(1)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健委令 第5号)的要求,安排作业场所有害因素定期检测与评价,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个体防护措施:企业应保证个人防护用品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并在保证个人防护用品正常发放的前提下,应督促和培训工人正确使用。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要做到定时更换,并进行经常性地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保证防护用品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