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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公示



0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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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群力石材有限公司2021年定期检测


4化学因素检测情况在本次苯乙烯检测结果中,涂胶工接触苯乙烯浓度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规定的限值,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

 

企业名称

江西群力石材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四都镇三溪村创业小区

联系人

包总

项目负责人

邹锦斯

企业陪同人员/联系人

包总

现场调查人员

邹锦斯

调查日期

2021年7月31日

采样人员

刘冰、连明宇

采样日期

2021年8月3日

检测时间

2021年8月4日至2021年8月9日

报告签发日期

2021年8月11日

主要危害因素

游离二氧化硅、呼尘、噪声、高温、苯乙烯、甲醇。

检测结果总结

(1)针对该企业作业人员进行的本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共检测大理石粉尘3个对象/工种,合格3个,合格率100%;苯乙烯2个对象/工种,合格0个,合格率0;甲醇2个对象/工种,合格2个,合格率100%;噪声5个对象/工种,合格4个,合格率80%;高温2个对象/工种,合格0个,合格率为0。

(2)粉尘检测情况:在本次粉尘检测结果中,各工种接触大理石粉尘浓度均未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规定的限值,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

(3)物理因素检测情况:在本次物理因素噪声检测结果中,大切工接触噪声强度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规定的限值,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涂胶工接触高温WBGT指数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规定的限值,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

(4)化学因素检测情况:在本次苯乙烯检测结果中,涂胶工接触苯乙烯浓度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规定的限值,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涂胶工接触甲醇浓度未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规定的限值,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

结论及建议

(1)噪声超标岗位:

1)合理安排生产人员的作业时间,尽可能减少在噪声超标点作业停留时间;

2)给岗位配备符合要求的降噪耳塞,减少接触程度;

3)对高噪声生产装置,应设有警示标识及噪声警示说明。

(2)苯乙烯超标岗位:

1)合理安排生产人员的作业时间,尽可能减少在苯乙烯超标点作业停留时间;

2)给岗位配备符合要求的防毒口罩,减少接触程度;

3)对涂胶作业区,应设有当心中毒警示标识及警示说明。

(3)高温超标岗位

1)夏季高温季节作业时,应为作业人员供应含盐清凉饮料(含盐量为0.1%~0.2%)和防暑药品。此外还应保证作业工人有充分的睡眠与休息,预防职业性中暑发生;

2)夏季高温季节作业尽量采取错峰作业,劲量避开极端温度作业时段;

3)提升当中暑情况发生时,职工救人与自救的能力。

(4)其他合格岗位:

1)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5号)的要求,安排作业场所有害因素定期检测与评价,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个体防护措施:企业应保证个人防护用品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并在保证个人防护用品正常发放的前提下,应督促和培训工人正确使用。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要做到定时更换,并进行经常性地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保证防护用品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