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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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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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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永固实业有限公司2021年定期检测


2粉尘检测情况在本次粉尘检测结果中,拉丝工接触聚丙烯粉尘浓度覆膜工接触聚乙烯粉尘浓度均未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规定的限值,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

 

企业名称

九江永固实业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城东港区化纤纺织工业基地东三路5号

联系人

王之勇

项目负责人

邹锦斯

企业陪同人员/联系人

王之勇

现场调查人员

邹锦斯

调查日期

2021年06月25日

采样人员

黄俣、桂征东

采样日期

2021年06月30日

检测时间

2021年06月30日至2021年07月01日

报告签发日期

2021年07年01日

主要危害因素

总粉尘、噪声、高温。

检测结果总结

针对该企业作业人员进行的本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共检测聚丙烯粉尘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聚乙烯粉尘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噪声7个对象/工种,合格7个,合格率100%;高温2个对象/工种,合格0个,合格率为0。

(2)粉尘检测情况:在本次粉尘检测结果中,拉丝工接触聚丙烯粉尘浓度、覆膜工接触聚乙烯粉尘浓度均未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规定的限值,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

(3)物理因素检测情况:在本次物理因素噪声检测结果中,各工种接触噪声强度未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规定的限值,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各工种接触高温WBGT指数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规定的限值,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

 

结论及建议

(1)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5号)的要求,安排作业场所有害因素定期检测与评价,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个体防护措施:企业应保证个人防护用品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并在保证个人防护用品正常发放的前提下,应督促和培训工人正确使用。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要做到定时更换,并进行经常性地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保证防护用品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