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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公示



1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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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春迅电子(武宁)有限公司2021年定期检测


其他建议1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健委令第5号的要求,安排作业场所有害因素定期检测与评价,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企业名称

春迅电子(武宁)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江西省九江市武宁县工业园同拓产业园

联系人

黄小姐

项目负责人

丁立

企业陪同人员/联系人

黄小姐

现场调查人员

丁立

调查日期

2021年05月28日

采样人员

黄俣、彭正奎

采样日期

2021年05月31日

检测时间

2021年05月31日至2021年06月10日

报告签发日期

2021年06月10日

主要危害因素

总粉尘、丙烯腈、苯乙烯、锡及其化合物、噪声。

检测结果总结

针对该企业作业人员进行的本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共检测其他粉尘2个对象/工种,合格2个,合格率100%;丙烯腈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苯乙烯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锡及其化合物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噪声8个对象/工种,合格6个,合格率75%。

结论及建议

噪声作业岗位:(1)对高噪声生成装置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2)合理安排生成人员的作业时间,尽可能减少在噪声作业点的接触时间;

(3)对高噪声生成装置,应设有警示标识及噪声警示说明。

其他建议:(1)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健委令第5号)的要求,安排作业场所有害因素定期检测与评价,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企业应督促检、维修人员在进行检维修或处理其他异常情况时,必须按要求佩戴好防护用品,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或应急预案的要求作业,防止恶性职业卫生中毒事故的发生。

(3)个体防护措施:企业应保证个人防护用品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并在保证个人防护用品正常发放的前提下,应督促和培训工人正确使用。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要做到定时更换,并进行经常性地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保证防护用品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