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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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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科苑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定期检测

作者:


企业名称

江西科苑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矶山工业园

联系人

李罗根

项目负责人

邹锦斯

企业陪同人员/联系人

李罗根

现场调查人员

邹锦斯

调查日期

2022年12月20日

采样人员

黄俣、连明宇

采样日期

2022年12月20日

检测时间

2022年12月20日至2022年12月22日

报告签发日期

2022年12月27日

主要危害因素

总粉尘、氧化钙、盐酸、氰化物、氰化氢、硫化氢、氨、过氧化氢、硫酸、乙酸乙酯、噪声、照度。

检测结果总结

(1)针对该企业作业人员进行的本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共检测其他粉尘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活性炭粉尘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氧化钙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过氧化氢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盐酸2个对象/工种,合格2个,合格率100%;氰化物2个对象/工种,合格2个,合格率100%;氰化氢2个对象/工种,合格2个,合格率100%;硫化氢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氨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硫酸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乙酸乙酯2个对象/工种,合格2个,合格率100%;噪声10个对象/工种,合格9个,合格率90%。

(2)粉尘检测情况:在本次粉尘检测结果中,作业现场的粉尘浓度均未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规定的限值,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

(3)物理因素检测情况:在本次物理因素噪声检测结果中,作业现场合成工接触的噪声强度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规定的限值,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其他工种接触的噪声强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

(4)化学因素检测情况:在本次化学因素检测结果中,作业现场的化学因素浓度均未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规定的限值,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

结论及建议

(1)噪声超标岗位:

1)给岗位配备符合要求的降噪耳塞,减少接触程度;

2)对高噪声生产装置,应设有警示标识及噪声警示说明;

3)定期安排生产人员做职业健康检查。

(2)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健委令 第5号)的要求,安排作业场所有害因素定期检测与评价,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3)个体防护措施:企业应保证个人防护用品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并在保证个人防护用品正常发放的前提下,应督促和培训工人正确使用。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要做到定时更换,并进行经常性地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保证防护用品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