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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2023

-

03

德安县南方新材料有限公司德安县白云岭新型建材产业园年产980万吨建筑新材料建设项目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作者: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德安县南方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江西省九江市德安县丰林镇黄桶村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张经理

项目名称

德安县南方新材料有限公司德安县白云岭新型建材产业园年产980万吨建筑新材料建设项目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项目简介

德安县南方新材料有限公司为江西南方水泥有限公司(简称“江西南方”)全资子公司。公司成立于2020年5月21日,法人代表为胡洪涛,注册资本为35000万人民币。公司位于江西省九江市德安县丰林镇工业新区北三路28号。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和一般项目。许可项目为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为建筑材料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选矿,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项目的矿区位于德安县城北328°方向,直距约13km处,行政区域属德安县丰林镇管辖。预划定矿区面积0.7771km2,矿区中心点地理坐标为东经115°42′48″,北纬29°24′49″。矿区东部约600m有公路与林泉——德安公路连接,可达九江、南昌等地,交通较方便。

该项目矿山开采工程采用山坡露天开采,采用公路开拓,汽车运输,台阶高度为15m,台阶坡面角为65°,最终边坡角43-54°。生产工艺主要为潜孔钻机穿孔,液压挖掘机铲装,自卸汽车运输,装载机推排等。

本项目不属于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限制类及淘汰类项目,即属于允许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8〕第24号)、《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5号)、《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7〕第90号)和《江西省安监局关于贯彻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原赣安监管职卫字〔2017〕9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预防、控制及消除职业病危害从而保护劳动者健康,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德安县南方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九江市鑫洁生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其德安县白云岭新型建材产业园年产980万吨建筑新材料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项目负责人

吴锋

现场调查人员

吴锋

调查时间

2022.12.2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张经理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桂征东、汪玉华

陈俊杰、刘冰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2022.12.8-10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张经理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石灰石粉尘、噪声、高温。

表1 检测与测量结果统计一览表

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工种

合格工种

备注

噪声

18

18

/

石灰石粉尘

16

16

/

汇总

34

34

合格率100%

备注:行动水平:根据GBZ2.1-2019提出,化学因素的行动水平,根据工作场所环境、接触的有害因素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一般为该因素的容许溶度的一半。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企业在今后运行过程中应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正常、个体防护措施到位,严格执行各项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并落实本次提出的建议整改后,可达到控制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保护工人身体健康的目的。

建议:

1.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5号)的要求,企业应安排作业场所有害因素定期检测与评价,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个体防护措施:企业应保证个人防护用品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并在保证个人防护用品正常发放的前提下督促和培训工人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应定期更换,进行经常性地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保证防护用品的有效性。

3.用人单位应委托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根据劳动者从事的工种和工作岗位,按《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评审组评审意见

修改后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