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07

2022

-

03

九江金厦混凝土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作者: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九江金厦混凝土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桂林街道办事处永积村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雷在强

项目名称

九江金厦混凝土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九江金厦混凝土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商品混凝土生产的企业,成立于2007年11月15日,现注册地址为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桂林街道办事处永积村,注册资本2000万元,搅拌站总投资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余小兰,属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用人单位总占地面积19503.7平方米,地理坐标E115°34'54.74",N29°35'39.89"。企业生产采用骨料称量、粉料称量、水称量、外加剂称量、搅拌、取样检测等主要工艺进行商品混凝土生产,年产量为60万立方米。主要建设内容有搅拌楼、原料库等生产区、检测中心、维修车间、地磅房、配电房、加油区等辅助生产区以及办公楼、宿舍、调度室等非生产区。

项目负责人

史庭祥

现场调查人员

史庭祥

调查时间

2021.5.22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雷在强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彭正奎、刘冰、陈俊杰、叶桂芳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2021.05.26-28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雷在强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矽尘、噪声、高温、水泥粉尘。

表1 检测与测量结果统计一览表

序号

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岗位数

合格岗位数

超标岗位数

1

噪声

5

5

0

2

矽尘

2

2

0

3

水泥粉尘

1

1

0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企业在今后运行过程中应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正常、个体防护措施到位,严格执行各项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并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建议整改后,可达到控制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保护工人身体健康的目的。

建议:

1.应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5号)及《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原安监总局令〔2012〕第49号)的要求,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规定对所有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以及应急情况下的职业健康检查,确保参加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身份的真实性,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

2.应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规定,完善各体检项目并详细调查体检异常人员职业接触史,结合体检报告结论作出处置决定。

3.应将职业禁忌证员工调离接害的作业岗位,妥善安置,并加强中控、机修和普工的噪声职业病防治工作。

4.应按照体检机构要求进行复查或医学观察、治疗。

5.应按照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职业健康档案,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

评审组评审意见

修改后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