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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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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泽伟盛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60万方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工程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作者: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彭泽伟盛混凝土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龙城镇丁家湖路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周媛

项目名称

彭泽伟盛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60万方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工程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项目简介

彭泽伟盛混凝土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2月28日,是一家专业从事混凝土搅拌、加工、运输销售的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为范凯。公司位于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龙城镇丁家湖路,地理环境优越、交通便利。根据建设单位明确的发展方向及市场需求,投资4812万元,建设“年产60万方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工程”项目,项目规划占地23614.3平方米(约合35亩),设计总建筑面积约9940平方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8〕第24号)、《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5号)、《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7〕第90号)和《江西省安监局关于贯彻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原赣安监管职卫字〔2017〕9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预防、控制及消除职业病危害从而保护劳动者健康,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彭泽伟盛混凝土有限公司委托九江市鑫洁生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其年产60万方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工程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企业已委托九江市鑫洁生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其年产60万方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工程进行了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编制了《彭泽伟盛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60万方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并通过评审。

项目负责人

汪胜萍

现场调查人员

汪胜萍

调查时间

2021.1.18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周媛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噪声、矽尘、水泥粉尘、高温。

不涉及检测结果。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本建设项目结合现有同类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数据、运行管理经验,预测建设项目在采取了本设计专篇中的各项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各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和接触水平能符合国家限值,建设项目在建设期和建成投产后能满足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建议:

(1)本设计专篇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识别、分析、设计,在今后生产运行中,如有法定代表人变更或转让他人,法定证、照失效,或因产品、产量、原辅材料、生产工艺、设备布局和建筑物功能及布局等发生变更而引起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变化时,需另行评价和设计。

(2)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7〕第90号)规定,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并在完成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评审后,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施工。

(3)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间(试运行时间应当不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日),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编制评价报告。

评审组评审意见

修改后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