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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2022

-

09

江西熠亮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光电新材料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作者: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江西熠亮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瑞昌市码头工业城发展一路以南,发展二路以北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刘女士

项目名称

江西熠亮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光电新材料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项目简介

江西熠亮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在瑞昌市码头镇工业开发区发展一路南侧、经十路西侧建设光电新材料项目。本项目总产能为年产40000吨甲基丙烯酸甲酯和丙烯酸甲酯共聚物(一期年产1.8万吨,二期年产1.8万吨)和4000吨聚苯乙烯甲基丙烯酸甲酯。

项目负责人

李小林

现场调查人员

李小林

调查时间

2022.6.30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刘女士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噪声、高温、其他粉尘、甲基丙烯酸甲酯、丙烯酸甲酯、苯乙烯、甲苯等。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拟建项目采取了密闭化、机械化、自动化作业,针对各种可能存在或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拟采取防尘毒、防噪、防高温等防护措施,主要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浓度(强度)范围和接触水平可满足国家和地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在在今后的初步设计、施工建设和生产过程中认真落实工程中提出的职业病防护技术措施以及本报告中提出的补充措施,项目竣工投产后,运行时保障防护设施的正常有效运转,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制度。在保证各项职业安全卫生措施有效运行的前提下,拟建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是可以预防和控制的,预测本项目建成投产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可以控制在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要求以下。从职业卫生角度综合分析,认为拟建设项目从职业病预防的角度来考虑是可行的。

建议:

在初步设计阶段,建设单位应制定详细的职业卫生专项经费,内容包括防护措施、急救设施和药品、工人上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时的职业健检查费、上岗前教育培训费、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应急救援预案制定等,并保证专款专用。项目建成后,用人单位应每年制订相应的计划,列出各项职业卫生经费的预算,包含员工每年的体检费、职业卫生教育培训费、卫生防护设施及维护费、职工上岗期间的职业安全培训费、工伤保险费等方面的专项投资。

评审组评审意见

修改后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