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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2022

-

09

富美家装饰材料(中国)有限公司年产2000万平方米耐火板制造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作者: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富美家装饰材料(中国)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赤湖工业园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闫建忠

项目名称

年产2000万平方米耐火板制造项目

项目简介

富美家装饰材料(中国)有限公司通过本项目的建设,致力于研制、生产和销售耐火板等表面装饰装修产品的完整产业链发展,选用国际上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最具竞争力的规模和现代化的管理模式,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沿着国际化、专业化和规模化的道路和方向实施本项目,有利于促进我国高档环保装饰装修材料行业水平的提高和环境可持续发展。可进一步带动江西省及柴桑区装饰材料产业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长远的历史意义,同时为实现柴桑区工业和企业自身发展的“双赢”目标而努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8〕第24号)、《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5号)、《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7〕第90号)和《江西省安监局关于贯彻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原赣安监管职卫字〔2017〕9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预防、控制及消除职业病危害从而保护劳动者健康,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富美家装饰材料(中国)有限公司委托九江市鑫洁生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其年产2000万平方米耐火板制造项目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项目负责人

汪胜萍

现场调查人员

汪胜萍

调查时间

2022.06.21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闫工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桂征东、汪玉华、陈俊杰、刘冰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2022.06.24-26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闫工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噪声、甲醛、三聚氰胺、氢氧化钠、氨、苯酚、尿素、高温、其他粉尘、酚醛树脂粉尘、三聚氰胺树脂粉尘、工频电场、一氧化碳。

表1 检测与测量结果统计一览表

序号

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岗位数

合格岗位数

超标岗位数

1 

噪声

25

20

5

2 

高温

7

7

0

3 

酚醛树脂粉尘

4

4

0

4 

苯酚

10

10

0

5 

甲醛

22

22

0

6 

氢氧化钠

2

2

0

7 

氨

2

2

0

8 

一氧化碳

1

1

0

9 

工频电场

1

1

0

10 

总计

74

69

5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企业在今后运行过程中应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正常、个体防护措施到位,严格执行各项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并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建议整改后,可达到控制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保护工人身体健康的目的。

建议:

1.在生产条件允许情况下,建议进一步优化含浸车间设备布局,将干纸裁切工序与含浸线分隔布置。

2.定期检查物料管道密闭性能;定期检修维护“水喷淋+UV光催化+活性碳吸附”和RTO净化装置,保证通风净化功能;定期检查和校准有毒气体探测报警装置,保证正常运行。

3.在生产条件允许情况下,建议进一步优化完成车间设备布局,将贴膜工序与裁切砂磨工序分隔布置。

4.配备个人防护用品,为接触高强度噪声的岗位持续配发有效的防噪耳塞,并加强耳塞佩戴的督促管理。定期对设备维护保养,减少设备松动和磨损产生的机械噪声。

5.在今后生产中逐步改进裁切砂磨工艺,从工艺设备、工作制度等方面进行改进。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安排劳动者进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对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规定和要求,确定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的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需要复查的,应当根据复查要求增加相应的检查项目。具体检查项目及检查周期参照附件,各岗位针对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可参照职业健康检查项目情况表。

6.应急防毒面具和滤毒盒数量应根据接触化学毒物岗位最大班人数配备,工作场所毒物浓度超标情况下应按照《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T18664-2002)正确佩戴防毒面具,根据《呼吸防护 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GB2890-2009),滤毒盒应选用A型:用于防护有机气体或蒸气。

评审组评审意见

修改后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