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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2022
-
08
彭泽县天红加油站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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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彭泽县天红加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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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
九江市彭泽县天红镇天红村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徐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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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彭泽县天红加油站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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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彭泽县天红加油站成立于2010年5月20日,注册地址为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天红镇天红村,法定代表人徐庆生,属F5265(机动车燃油零售),总占地面积为971m2,地理坐标东经116°25'53"、北纬29°41'23",经营范围为汽油、柴油零售。站内设1台双枪92#汽油加油机、1台单枪95#汽油加油机、2台双枪0#柴油加油机及配套工艺管线,设有30m3双层钢制92#汽油储罐1台,30m3双层钢制95#汽油储罐1台,30m3双层钢制0#柴油储罐2台。按现行《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对加油站的等级划分原则,该站属三级加油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8〕第24号)、《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预防、控制及消除职业病危害从而保护劳动者健康,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彭泽县天红加油站委托九江市鑫洁生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其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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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史庭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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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史庭祥 |
调查时间 |
2021.05.28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徐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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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刘冰、连明宇、刘冰、叶桂芳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1.06.01-03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徐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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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噪声、汽油、柴油、甲苯、二甲苯、夏季高温。 表1 检测与测量结果统计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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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评价结论:企业在今后运行过程中应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正常、个体防护措施到位,严格执行各项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并落实本次提出的建议整改后,可达到控制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保护工人身体健康的目的。 建议: 1.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5号)的要求,企业应安排作业场所有害因素定期检测与评价,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个体防护措施:企业应保证个人防护用品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并在保证个人防护用品正常发放的前提下督促和培训工人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应定期更换,进行经常性地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保证防护用品的有效性。 3.用人单位应委托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根据劳动者从事的工种和工作岗位,按《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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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组评审意见 |
修改后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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