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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2022

-

07

江西浩普海诚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0吨精细化工品及配套设备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作者: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江西浩普海诚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江西瑞昌经济开发区码头工业城吴湾路南侧、经六路西侧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苏总

项目名称

年产50000吨精细化工品及配套设备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项目简介

江西浩普海诚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10月13日,法人代表为邢瑾,经营范围包括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消毒器械生产,消毒器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研发,日用化工专用设备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表面功能材料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环保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大数据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该公司拟选址于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码头工业城吴湾路南侧、经六路西侧新建年产 50000 吨精细化工品及配套设备项目。该项目拟建主要建构筑物有综合楼、生产研发楼(西)、生产研发楼(东)、一体化厂房(北)、一体化厂房(南)、储罐区、设备仓库、1#门房、2#门房、水泵房、工具房、初期雨水池、应急水池、消防水池、景观湖等。

项目负责人

丁立

现场调查人员

丁立

调查时间

2022.3.27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苏总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其他粉尘(通渠粉、去渍剂、含氯消毒粉)、活性炭粉尘、二氧化硅粉尘、电焊烟尘、砂轮磨尘、碳酸钠、EDTA-2Na、丙三醇、氢氧化钠、次氯酸钠、聚合氯化铝、聚合硫酸铁、聚马来酸酐、2-膦酸- 1,2,4 -丁烷三羧酸、聚丙烯酸钠盐、碘化钾、羟基乙叉二膦酸四钠HEDP•Na4、烷基糖苷、氢氧化钾、乙二醇、碳酸钾、二乙醇胺、尼泊金甲酯、甲基异噻唑啉酮、4-氯-3,5-二甲基苯酚、溶剂油、碳酸钙(方解石粉末)、三乙醇胺、卡松、酵素、十二烷基苯磺酸钠、十二烷基磺酸钠、2-溴-2-硝基-1,3-丙二醇、磷酸钠、柠檬酸钠、氨基三甲叉膦酸、磷酸、草酸、氨基磺酸、丙二醇嵌段聚醚、SXS-93二甲苯磺酸钠、二氯异氰脲酸钠、碘、油酸三乙醇胺、异噻唑啉酮、聚乙烯吡咯烷酮、焦亚硫酸钠、苯骈三氮唑、氯化十二烷基苄基铵、苯扎溴铵、硬脂酸、硬脂酸钙、壬基酚聚氧乙烯醚、聚乙烯醇、尿素、EVA树脂、环氧树脂、2-羟基-2-甲基-1-苯基丙酮、一缩二丙二醇一甲醚、氨、均苯四甲酸酐、矿物油、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紫外辐射、噪声、高温。

不涉及检测结果。

评价结论与建议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有关规定,综合现场职业卫生调查、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调查及职业健康体检情况,分析判断该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项目。

建议1、完善原料理化和毒理性质调查

2、完善总平面布置与建筑卫生学如厂房通风情况的调查与评价;

3、完善工艺流程描述和职业病危害接触方式如投料、包装方式等,补充劳动定员调查;

4、完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措施调查和评价。

5、完善职业病风险评估分析

评审组

评审意见

修改后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