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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2022

-

07

九江星成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有机硅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作者: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九江星成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湖口县高新技术产业园金砂湾工业区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周总

项目名称

九江星成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有机硅项目预评价

项目简介

九江星成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公司位于湖口县高新技术产业园金砂湾工业区,经营范围包括有机硅系列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脂)产品的技术开发、加工、销售等。为了顺应市场发展及市场需求,2021年3月九江星成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与九江长基建材有限公司签订产权转让合同,获得该企业13340平方米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同时投资26000万元,改扩建年产2万吨有机硅项目,项目建成正式投产后,现有项目生产线停止生产,现有项目生产车间改为成品仓库使用。

项目负责人

朱慧

现场调查人员

朱慧

调查时间

2022.05.13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周总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其他粉尘、活性炭粉尘、硫酸、十二烷基苯磺酸、十甲基四硅氧烷、氢氧化钾、磷酸、噪声、高温。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综上所述,通过风险评估、工程分析、预评价补充调查、资料查询及对本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综合分析与评价,确定本建设项目在以后的设计、施工和正式投产中,将已考虑到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意见、建议加以落实,并充分吸取同类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经验,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制度,在保证各项职业安全卫生措施有效运行的前提下,拟建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是可以预防和控制的,预测本项目建成投产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可以控制在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要求。从职业卫生角度综合分析,认为拟建设项目从职业病预防的角度来考虑是可行的。

建议:

(1)防尘、毒措施

1)拟建项目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求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2)定期对防护设施维护和灵敏度测试,确保其正常运行。

(2)防噪、防振措施

1)对于长期连续运行产生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措施或设置隔声间或隔声罩。

2)将产生高噪声设备墙壁及屋顶局部作吸声处理,单设值班室,值班室尽量远离强噪声源独立布置或采取有效的隔声措施,值班室可采用砖墙,也可选用其他有隔声、吸声性能的墙面材料。

3)对大型转动设备采用减振基础(可加减振橡胶垫)。

(3)防暑措施

1)调整工作人员劳动休息时数,尽可能延长中午休息时间,保证高温作业工人在夏季有充分的睡眠和休息时间,预防中暑的发生。

2)在高温环境中劳动时,能量消耗和蛋白质消耗均增高,应通过合理的膳食营养予以补充。

3)为职工备足饮用水或绿豆水、防中暑药品、器材。饮料温度以不超过12℃为宜,并指导当中暑情况发生时,职工救人与自救的能力。

(4)建立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个人防护用品的领用、保管、穿戴、采购、验收、使用、报废等应按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执行

(5)企业应加强监督,加强宣传教育(纳入外包人员),督促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6)个人防护用品应取得出厂合格证、LA、QS等标志。用人单位配发的个人防护用品应符合相关法规标准要求,并教育作业人员正确使用。

(7)企业应按《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GB39800-2020)及《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T18664-2002)等相关要求为作业人员发放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

(8)企业应为作业人员配备防护眼镜、防护手套、耳塞等个体防护用品,确保作业人员在接化学有害因素及噪声的直接伤害。

(9)制定应急救援设施管理制度等管理措施,并按照要求执行。

(10)企业建成投产后应加强高温烫伤、职业中暑;酸碱导致的化学灼烧及腐蚀;受限空间作业窒息、中毒等的应急演练。

(11)在分析化验室设置喷淋洗眼器装置。

(12)定期检查应急药箱药品的数量和有效期是否符合要求。

评审组评审意见

修改后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