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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2022

-

04

都昌县阳峰混凝土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作者: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都昌县阳峰混凝土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江西省九江市都昌县阳峰竹林村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刘总

项目名称

都昌县阳峰混凝土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项目简介

都昌县阳峰混凝土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07月03日,注册地位于江西省九江市都昌县阳峰竹林村,法定代表人:冯素文。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搅拌楼、原料库、实验室等。

项目负责人

邹锦斯

现场调查人员

邹锦斯

调查时间

2021.11.03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刘总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连明宇、刘冰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2021.11.04-2021.11.06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刘总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噪声、高温、矽尘、水泥粉尘

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

点位

合格

点位

检测

工种

合格

工种

备注

原料堆场

噪声

1

/

1

1

/

矽尘

1

1

1

1

/

搅拌楼

噪声

2

/

2

2

/

矽尘

1

1

 

1

/

实验室

噪声

2

/

1

1

/

水泥粉尘

2

2

1

1

/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企业在今后运行过程中应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正常、个体防护措施到位,严格执行各项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并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建议整改后,可达到控制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保护工人身体健康的目的。

建议:

1、防尘措施补充与建议

(1)建议用人单位尽可能在铲车司机作业时开启原料堆场的喷淋装置,降低铲车司机作业时产生的扬尘;

(2)加强对搅拌系统粉料输送、投料口、中控室等各连接缝隙的密闭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止粉尘逸出;

(3)在生产过程中投料、落料时尽量降低物料落差并及时清理地面粉尘和对路面进行喷淋洒水,防止二次扬尘;

(4)用人单位应对厂区内的防护设施定期进行检查,检查异常的须及时对其进行检维修,确保所设置的防护设施能正常运转。

2、防噪措施补充与建议

(1)须加强对其设备的检维修,定期对设备保养打油、防止陈旧设备运转时因松动产生噪声强度变强。

(2)在工艺许可的情况下,应在噪声危害较大的设备如空压机外安装隔声罩。

(3)劳动者在进入定点噪声作业的工作场所时必须佩戴防噪声耳塞或耳罩,并监督其正确佩戴使用

3、高温危害防护补充措施与建议

(1)根据用人单位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按照规定合理安排调整劳动者高温天气工作时间。

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2)须加强相关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健康检查出现异常的须按要求进行复查,并调离相关作业岗位。

(3)应加强对相关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工作,增强职工的职业病自我防护意识。

(4)夏季高温季节作业时,对接触高温作业作业工人应供应含盐清凉饮料(含盐量为0.1%~0.2%),饮料水温不宜高于15℃。此外还应保证高温作业工人有充分的睡眠与休息,避免职业性中暑发生。

评审组评审意见

修改后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