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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报告
发布时间:
2024-10-14
检测评价意义:全面了解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与浓(强)度,发现存在隐患。保护工人健康:为职业病危害因索申报提供素材;为职业健康体检提供依据。
法律法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第四次修正版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职业病危害因索检测、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给予资质认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所作检测、评价应当客观、真实。
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仍然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必须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索的作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后。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重新作业。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 第5号)第二十条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康[2015]16号)。
检测评价周期:每年一次。
报告时间:自采样结束之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测与评价报告。
九江鑫洁具有江西省职业卫生监管部门颁发的职业卫生技术技术服务资质,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受政府认可。九江鑫洁已先后为江西省家千家企业提供了检测与评价服务,索以高效、严谨、通过率高而获得众多客户一致好评!
保密承诺:检测报告仅提供给委托方和监管部门,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也不作为宣传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