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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发布时间:
2023-08-11
[现状评价意义] :具体因素---通过质诸分析等多种手段明确工作场所存在的危害因素种类;具体数据- -通过现场检测明确工作场所危害因素浓(强)度;具体问题----通过防护设施检测等手段明确作业场所存在的问题;具体对策----通过综合分析改善存在问题,降低企业风险。
[法律法规要求]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言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职业病危害因索检测、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给予资质认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所作检测、评价应当客观、真实。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仍然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必须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索的作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后,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重新作业。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 第5号)第二十条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除道守前款规定外,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现状评价周期]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每三年一次。
[报告时间] :自采样结束之后45个工作日内完成现状评价报告。
[业务流程] :接受委托- -收集资料(包括现场调查)一拟订评价方案- +评价方案内审- →现场采样/检测- +实验室分析+编制评价报告+专家评审一修改报告- -专家组长确认-→提交报告。
保密承诺:检测报告仅提供给委托方和监管部门,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也不作为宣传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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