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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2023
-
06
九江双龙特种耐火材料有限公司2023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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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九江双龙特种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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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沙城工业园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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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张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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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丁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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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陪同人员/联系人 |
张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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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丁立 |
调查日期 |
2023年05月0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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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人员 |
桂征东、汪玉华 |
采样日期 |
2023年05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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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时间 |
2023年05月10日至2023年05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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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签发日期 |
2023年06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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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危害因素 |
呼吸性粉尘、一氧化碳、噪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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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结果总结 |
针对该企业作业人员进行的本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共检测碳化硅粉尘3个对象/工种,合格3个,合格率100%;一氧化碳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噪声5个对象/工种,合格4个,合格率80%。 结果超标的岗位(工种)或检测地点及其超标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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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及建议 |
(1)噪声超标岗位:建议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装置,加强噪声设备的维修保养,并做好作业人员的个体防护,减少作业人员直接接触强噪声的时间。 (2)对于接触化学有害因素岗位:企业应对生产设备严加密闭,改善机械通风的防护效果,并对通风设施进行改造以提高通风效果; (3)建议对急救包及急救药品定期进行维护和更换,作业人员不应在作业场所饮水、进食,不应穿防护服进入餐厅等非作业场所。接触化学毒物作业人员下班后,应进行洗浴、更换衣物。 (4)企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8〕第24号)第三十五条要求,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参加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职业卫生培训。 (5)加强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定期进行检查、保养,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可定期进行防护效率的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维护及更新。 (6)为作业人员配发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进一步补充完善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周期及使用监管内容,特别是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7)企业需按照的《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相关要求根据车间(岗位)毒害情况配备个人防护用品。 (8)企业需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安健〔2014〕111号)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2003)相关要求在产生有毒气体的作业场所设置“当心粉尘”、“噪声有害”、“注意戴防尘口罩”、“注意戴护耳器”等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牌。 (9)根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和评价制度,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2019〕第5号)的要求,安排作业场所有害因素定期检测与评价,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10)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职业健康监护制度、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做好健康监护工作,“两档”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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