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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2023
-
03
彭泽伟盛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60万方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工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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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彭泽伟盛混凝土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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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
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龙城镇丁家湖路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周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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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彭泽伟盛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60万方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工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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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彭泽伟盛混凝土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2月28日,是一家专业从事混凝土搅拌、加工、运输销售的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为范凯。公司位于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龙城镇丁家湖路,地理环境优越、交通便利。根据建设单位明确的发展方向及市场需求,投资4812万元,建设“年产60万方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工程”项目,项目规划占地23614.3平方米(约合35亩),设计总建筑面积约9940平方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8〕第24号)、《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5号)、《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7〕第90号)和《江西省安监局关于贯彻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原赣安监管职卫字〔2017〕9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预防、控制及消除职业病危害从而保护劳动者健康,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彭泽伟盛混凝土有限公司委托九江市鑫洁生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其年产60万方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工程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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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汪胜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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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汪胜萍 |
调查时间 |
2022.9.12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徐永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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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叶桂芳、彭正奎、陈俊杰、刘冰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2.9.13-15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徐永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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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噪声、矽尘、水泥粉尘、高温。 表1 检测与测量结果统计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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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评价结论:企业在今后运行过程中应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正常、个体防护措施到位,严格执行各项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并落实本次提出的建议整改后,可达到控制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保护工人身体健康的目的。 建议: 1.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5号)的要求,企业应安排作业场所有害因素定期检测与评价,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个体防护措施:企业应保证个人防护用品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并在保证个人防护用品正常发放的前提下督促和培训工人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应定期更换,进行经常性地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保证防护用品的有效性。 3.用人单位应委托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根据劳动者从事的工种和工作岗位,按《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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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组评审意见 |
修改后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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