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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2023

-

07

江西帝维陶瓷有限公司2023年定期检测

作者:


企业名称

江西帝维陶瓷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修水县工业园太阳升项目区

联系人

苏经理

项目负责人

汪胜萍

企业陪同人员/联系人

苏经理

现场调查人员

汪胜萍

调查日期

2023年06月02日

采样人员

连明宇、黄俣

采样日期

2023年06月06日

检测时间

2023年06月06日至2023年06月08日

报告签发日期

2023年06月27日

主要危害因素

游离二氧化硅、呼吸性粉尘、氧化钙、氮氧化物、二氧化硫、乙二醇、氨、氢氧化钠、一氧化碳、噪声、高温、照度、工频电场。

检测结果总结

(1)针对该企业作业人员进行的本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共检测矽尘7个对象/工种,合格6个,合格率85.7%;煤尘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氧化钙一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氮氧化物3个对象/工种,合格3个,合格率100%;二氧化硫3个对象/工种,合格3个,合格率100%;乙二醇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一氧化碳3个对象/工种,合格3个,合格率100%;氢氧化钠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氨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高温2个对象/工种,合格2个,合格率100%;噪声20个对象/工种,合格15个,合格率75%。

(2)粉尘检测情况:在本次粉尘检测结果中,喂料工接触粉尘浓度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规定的限值,其他岗位接触粉尘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规定的限值。

(3)物理因素检测情况:在本次物理因素噪声检测结果中,部分工种接触噪声强度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规定的限值,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在本次物理因素高温检测结果中,工种接触高温均未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规定的限值,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

 

检测结果总结

(4)化学因素检测情况:在本次化学因素检测结果中,作业现场的化学因素浓度均未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规定的限值,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

(5)超标的岗位(工种)或检测地点及其超标的主要原因:

岗位/工种/

采样对象

采样地点

超标项目

超标原因

喂料工

喂料口

矽尘

1、投料时粉尘逸散及周边扬尘较大

喂料工

原料喂料口

噪声

1、气刨作业时产生的噪声较大

烧成窑窑尾看线工

烧成窑窑尾看线处

噪声

1、设备运行产生噪声较大

2、作业人员接触噪声时间较长

抛光工

抛光操作处

噪声

1、设备运行产生噪声较大

2、作业人员接触噪声时间较长

磨边工

磨边操作处

噪声

1、设备运行产生噪声较大

2、作业人员接触噪声时间较长

分级工

分级操作处

噪声

分级作业点和磨边及抛光作业处未分开布置,设备运行时噪声相互影响。

 

结论及建议

噪声超标岗位:

1)合理安排生产人员的作业时间,尽可能减少在噪声超标点作业停留时间;

2)给岗位配备符合要求的降噪耳塞(例如3M1110降噪耳塞,降噪值NRR:29dB/SNR:31dB,本次噪声超标岗位最高8小时等效声级为91.8dBA,如噪声超标岗位正确佩戴降噪耳塞,其佩戴后噪声值可达到标准值85dB以下),同时减少接触程度;

3)对高噪声生产装置,应设有警示标识及噪声警示说明。

(2)其他合格岗位:

1)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5号)的要求,安排作业场所有害因素定期检测与评价,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个体防护措施:企业应保证个人防护用品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并在保证个人防护用品正常发放的前提下,应督促和培训工人正确使用。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要做到定时更换,并进行经常性地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保证防护用品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