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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2023
-
07
江西长兴塑业集团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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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江西长兴塑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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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
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赤湖工业园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毛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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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江西长兴塑业集团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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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江西长兴塑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兴塑业”)是一家于2013年09月03日注册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5000万元,主要从事塑料编织袋的生产。本项目选址于九江市柴桑区赤湖工业园内,占地面积200678.7m2,约301亩。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建成年产6亿条塑料编织袋项目。主要利用九江市及周边地区回收的废塑料编织袋经水清洗、自然晾干、造粒、破碎、挤出拉丝、拉丝成型、编织、覆膜、印刷、切割、缝纫等工艺加工成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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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朱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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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朱慧 |
调查时间 |
2022.04.08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毛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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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叶桂芳、彭正奎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2.04.09-2022.04.11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毛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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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聚丙烯粉尘、噪声。 表1 检测与测量结果统计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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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评价结论:企业在今后运行过程中应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正常、个体防护措施到位,严格执行各项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并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建议整改后,可达到控制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保护工人身体健康的目的。 建议: 本项目噪声从检测结果分析,造粒工、收丝工、圆织工、印刷工、覆膜工接触噪声强度超标,本项目部分岗位噪声危害较大,针对噪声提出以下建议:①相关作业人员在高强度噪声设备区域作业时须正确佩戴有效的护耳用品,并监督佩戴,据其有效性定期更换;②须加强相关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检查科目必须覆盖纯音听阈测试,职业健康检查出现异常的须按要求进行复查,并调离相关作业岗位,对新入厂或转岗员工(接触噪声)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 ③须加强对其设备的检维修,定期对设备保养打油、防止陈旧设备运转时因松动产生噪声强度变强;④条件允许,降低作业人员实际接噪时间。 本项目粉尘从检测结果分析,虽未超标,但本项目部分粉尘危害较大,针对化学物提出以下建议:①本项目接触粉尘的岗位主要集中为造粒、拉丝,检测结果也均在职业接触限值以下,但粉尘始终存在,由于存在个体差异性,企业也应重视接触粉尘的相关作业人员的个体防护和职业健康监护。②相关作业人员应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防止粉尘对作业人员的伤害。③本项目粉尘职业卫生检测结果均合格,职业防护设施也较合理、先进,故本项目粉尘职业危害重点在造粒、拉丝岗位,建议企业加强日常防护设施的维护、保养,记录在册。 2023年体检发现职业禁忌证者3人,双耳全频听阈提高,不可从事噪声岗位的作业,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49号)、《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07)相关规定对职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各阶段职业健康检查,体检的危害因素包括所有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如实告知劳动者,并根据体检结果对作业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合理处置。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应调离或者暂时脱离原工作岗位。新进员工应安排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体检合格人员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无隐瞒或者欺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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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组评审意见 |
修改后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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