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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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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海宏新材料有限公司2023年定期检测

作者:


企业名称

江西海宏新材料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星火工业园荣祺大道延伸段北侧

联系人

陈友心

项目负责人

朱慧

企业陪同人员/联系人

陈友心

现场调查人员

朱慧

调查日期

2023年08月14日

采样人员

桂正东、汪玉华

采样日期

2023年08月16日

检测时间

2023年08月16日至2023年08月22日

报告签发日期

2023年09月05日

主要危害因素

丙烯酸、环己酮、溶剂汽油、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丁酮、甲苯、噪声、照度。

检测结果总结

1、针对该企业作业人员进行的本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共检测丙烯酸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环己酮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溶剂汽油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乙酸乙酯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乙酸丁酯2个对象/工种,合格2个,合格率100%;丁酮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甲苯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噪声2个对象/工种,合格2个,合格率100%。

2、物理因素检测情况:在本次物理因素噪声检测结果中,作业现场的噪声强度均未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规定的限值,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

3、化学因素检测情况:在本次化学因素检测结果中,作业现场的化学因素浓度均未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规定的限值,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

结论及建议

1、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第5号)的要求,安排作业场所有害因素定期检测与评价,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企业应督促检、维修人员在进行检维修或处理其他异常情况时,必须按要求佩戴好防护用品,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或应急预案的要求作业,防止恶性职业卫生中毒事故的发生。

3、个体防护措施:企业应保证个人防护用品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并在保证个人防护用品正常发放的前提下,应督促和培训工人正确使用。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要做到定时更换,并进行经常性地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保证防护用品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