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19
2023
-
09
江西海宏新材料有限公司2023年定期检测
作者:
|
企业名称 |
江西海宏新材料有限公司 |
||
|
单位地址 |
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星火工业园荣祺大道延伸段北侧 |
||
|
联系人 |
陈友心 |
||
|
项目负责人 |
朱慧 |
||
|
企业陪同人员/联系人 |
陈友心 |
||
|
现场调查人员 |
朱慧 |
调查日期 |
2023年08月14日 |
|
采样人员 |
桂正东、汪玉华 |
采样日期 |
2023年08月16日 |
|
检测时间 |
2023年08月16日至2023年08月22日 |
||
|
报告签发日期 |
2023年09月05日 |
||
|
主要危害因素 |
丙烯酸、环己酮、溶剂汽油、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丁酮、甲苯、噪声、照度。 |
||
|
检测结果总结 |
1、针对该企业作业人员进行的本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共检测丙烯酸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环己酮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溶剂汽油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乙酸乙酯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乙酸丁酯2个对象/工种,合格2个,合格率100%;丁酮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甲苯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噪声2个对象/工种,合格2个,合格率100%。 2、物理因素检测情况:在本次物理因素噪声检测结果中,作业现场的噪声强度均未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规定的限值,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 3、化学因素检测情况:在本次化学因素检测结果中,作业现场的化学因素浓度均未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规定的限值,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 |
||
|
结论及建议 |
1、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第5号)的要求,安排作业场所有害因素定期检测与评价,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企业应督促检、维修人员在进行检维修或处理其他异常情况时,必须按要求佩戴好防护用品,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或应急预案的要求作业,防止恶性职业卫生中毒事故的发生。 3、个体防护措施:企业应保证个人防护用品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并在保证个人防护用品正常发放的前提下,应督促和培训工人正确使用。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要做到定时更换,并进行经常性地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保证防护用品的有效性。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