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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2023

-

12

九江老字号卤食品有限公司熟食制品及真空包装生产线项目(一期)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作者: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九江老字号卤食品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生态工业城内安顺路南侧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刘总

项目名称

九江老字号卤食品有限公司熟食制品及真空包装生产线项目(一期)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项目简介

九江老字号卤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05月04日,是一家从事卤食品加工的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刘洪平,注册地址位于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生态工业城内安顺路南侧。企业从事卤食品加工多年,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现有的企业规模已不能满足需要,因此新建厂房,扩大生产规模并进行产品包装升级。根据建设单位明确的发展方向及市场需求,投资50000万元,建设“熟食制品及真空包装生产线项目(一期)”,项目规划占地52亩,设计总建筑面积约28669平方米。

项目负责人

丁立

现场调查人员

丁立

调查时间

2023.06.01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刘总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桂征东、汪玉华、陈俊杰、刘冰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2023.06.07-6.9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刘总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硫化氢、氨、噪声、高温。

表1 检测与测量结果统计一览表

序号

检测项目

检测岗位数

合格岗位数

超标岗位数

备注

  1.  

一氧化碳

1

1

0

均低于行动水平

  1.  

二氧化碳

1

1

0

低于行动水平

  1.  

硫化氢

1

1

0

低于行动水平

  1.  

氨

1

1

0

低于行动水平

  1.  

噪声

11

11

0

/

  1.  

高温

1

1

0

/

  1.  

总计

16

16

0

合格率100%

备注:①行动水平——根据《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提出,化学因素的行动水平,根据工作场所环境、接触的有害因素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一般为该因素的容许浓度的一半。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九江老字号卤食品有限公司熟食制品及真空包装生产线项目(一期)基本执行了我国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针对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相应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防护效果基本良好,基本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通过综合分析和评价,项目单位在采取了本报告所提补充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正常生产过程中,作业工人实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可以控制在国家职业接触限值以内,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

(1)企业应改善卤制间、烤鸭间等工作场所的照明条件,建议在卤制间、烤鸭间等工作场所更换功率更大的照明工具或增加照明数量以弥补自然采光的不足,使照度符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的要求。

(2)用人单位应当对下列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一)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新录用劳动者,包括转岗到该作业岗位的劳动者;(二)拟从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业的劳动者。

(3)建议企业为烤制操作工和污水处理工配备应急防毒面具,应急防毒面具数量应根据接触化学毒物岗位最大班人数配备。

(4)建议用人单位加强监督管理,保证相关措施落实到位,并按《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原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要求建立相关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其中《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严格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

评审组评审意见

修改后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