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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2023
-
12
江西广恒胶化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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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江西广恒胶化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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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矶山生态工业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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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马江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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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朱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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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陪同人员/联系人 |
马江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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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朱慧 |
调查日期 |
2023年1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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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人员 |
伍家强、刘丽 |
采样日期 |
2023年11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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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时间 |
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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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签发日期 |
2023年12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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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危害因素 |
总粉尘、锰及其化合物、双氧水、氧化锌、硫酸、碳酸钠、噪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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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结果总结 |
1、针对该企业作业人员进行的本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共检测其他粉尘3个对象/工种,合格3个,合格率100%;锰及其化合物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过氧化氢2个对象/工种,合格2个,合格率100%;氧化锌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硫酸3个对象/工种,合格3个,合格率100%;碳酸钠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噪声7个对象/工种,合格6个,合格率85.7%。 2、粉尘检测情况:在本次粉尘检测结果中,作业现场的粉尘浓度均未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规定的限值,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 3、化学因素检测情况:在本次化学因素检测结果中,作业现场的化学因素浓度均未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规定的限值,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 4、物理因素检测情况:在本次物理因素噪声检测结果中,工作场所沉锌反应/操作工接触的噪声强度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规定的限值,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其他工种接触的噪声强度均未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规定的限值。 噪声超标原因: (1)设备运转时本身噪声强度较高; (2)车间设备较为集中,同时运转时噪声发生叠加效应; (3)作业人员在岗位上接触时间较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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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及建议 |
1、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健委令 第5号)的要求,安排作业场所有害因素定期检测与评价,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个体防护措施:企业应保证个人防护用品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并在保证个人防护用品正常发放的前提下,应督促和培训工人正确使用。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要做到定时更换,并进行经常性地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保证防护用品的有效性。 3、噪声超标岗位: (1)合理安排生产人员的作业时间,尽可能减少在噪声超标点作业停留时间; (2)给岗位配备符合要求的降噪耳塞,减少接触程度; (3)对高噪声生产装置,应设有警示标识及噪声警示说明; (4)定期安排生产人员做职业健康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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