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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2024
-
01
江西新宏信陶瓷有限公司2023年定期检验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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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江西新宏信陶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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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修水县工业园太阳升项目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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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徐志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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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朱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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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陪同人员/联系人 |
涂晓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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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朱慧 |
调查日期 |
2023年11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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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人员 |
连明宇、黄俣 |
采样日期 |
2023年12月0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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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时间 |
2023年12月01日至2023年12月0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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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签发日期 |
2024年0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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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危害因素 |
游离二氧化硅、呼吸性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噪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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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结果总结 |
1、针对该企业作业人员进行的本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共检测矽尘6个对象/工种,合格4个,合格率66.7%;煤尘2个对象/工种,合格2个,合格率100%;二氧化硫3个对象/工种,合格3个,合格率100%;氮氧化物3个对象/工种,合格3个,合格率100%;一氧化碳3个对象/工种,合格3个,合格率100%;噪声21个对象/工种,合格16个,合格率76.2%。 2、粉尘检测情况:在本次粉尘检测结果中,作业现场制粉工、送粉工接触的矽尘浓度均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规定的限值,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其他工种接触的矽尘/煤尘浓度均未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规定的限值。 粉尘超标原因: (1)生产区地面未及时清扫; (2)作业人员接触时间较长; (3)各生产设备过于集中,产生粉尘较多且集中; (4)生产作业时,产生的扬尘较大。 3、物理因素检测情况:在本次物理因素噪声检测结果中,干燥窑尾工、烧成窑窑尾工、抛光工、磨边工和打包工接触的噪声强度均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规定的限值,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其他工种接触的噪声强度均未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规定的限值。 噪声超标原因: (1)设备运转时本身噪声强度较高; (2)车间设备较为集中,同时运转时噪声发生叠加效应; (3)作业人员在岗位上接触时间较长。 4、化学因素检测情况:在本次化学因素检测结果中,作业现场的化学因素浓度均未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规定的限值,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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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及建议 |
1、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健委令 第5号)的要求,安排作业场所有害因素定期检测与评价,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个体防护措施:企业应保证个人防护用品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并在保证个人防护用品正常发放的前提下,应督促和培训工人正确使用。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要做到定时更换,并进行经常性地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保证防护用品的有效性。 3、噪声超标岗位: (1)合理安排生产人员的作业时间,尽可能减少在噪声超标点作业停留时间; (2)给岗位配备符合要求的降噪耳塞,减少接触程度; (3)对高噪声生产装置,应设有警示标识及噪声警示说明; (4)定期安排生产人员做职业健康检查。 4、粉尘超标岗位: (1)在生产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合理安排生产人员的作业时间,减少作业人员接触粉尘时间; (2)定期对除尘器进行维护; (3)为作业人员发放KN95防尘口罩,并监督其正确配戴; (4)定期清扫作业区地面,较少扬尘产生; (5)定期安排生产人员做职业健康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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