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19
2023
-
05
九江永恒钢结构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钢结构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作者: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九江永恒钢结构有限公司 |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
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澎湖湾工业园区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时红金 |
||
|
项目名称 |
九江永恒钢结构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钢结构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
||||
|
项目简介 |
九江永恒钢结构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1月23日,注册地址位于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澎湖湾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丁利文,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钢结构、网架结构、金属材料、金属门窗、压型彩钢板的制造、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 拟建项目位于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澎湖湾工业园区发展大道,项目计划总投资35000万元,厂区占地面积为90864.3m2,总建筑面积45220平方米。项目建设重钢结构生产线2条;建设轻钢结构生产线3条;购置钢结构生产设备约320台套,形成年产2.5万吨重钢及1.5万吨轻钢共计4万吨钢结构的生产能力。 拟建项目已于2020年取得由彭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的有关规定,拟建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为允许类;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XG1-2019,拟建项目为“C3311 金属结构制造”,因此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
||||
|
项目负责人 |
朱慧 |
||||
|
现场调查人员 |
朱慧 |
调查时间 |
2023.03.13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时红金 |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 |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电焊烟尘、砂轮磨尘、其他粉尘、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锰及其化合物、臭氧、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甲基异丁酮、丁醇、紫外辐射、噪声、高温。 |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预期效果结论:本项目采用多种预防、控制措施以减少职业病危害影响。工作场所中绝大多数职业病危害因素将可得到有效控制,基本能够满足职业卫生标准要求。项目设计所达到的职业病防护水平与国内同类建设项目对比处于同等水平。建设项目投运后,只要严格落实本设计提出的各项职业卫生防护措施及加强职业卫生防护管理,本项目在职业病防治方面基本可行,可保障劳动者健康。 建议: 1.建议企业在项目建设中落实防护设施设计专篇中的设计,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应确保各类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投入生产和使用。 2.依据《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的要求,该项目与员工签署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危害程度及其后果告知劳动者,将职业病危害告知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3.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培训的内容应包括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操作规程、所在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及其防护设施以及劳动者所享有的职业卫生权利等,督促劳动者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同时应做好记录及存档工作,档案资料应有专人负责保管。 4.建设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规划及其实施方案,加强职工的健康监护,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对该项目接触有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体检和定期随访的职业健康体检,并应保证有害工种的体检率。 5.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在试运行30天到180天内,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
||||
|
评审组评审意见 |
修改后通过。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