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14

2024

-

05

德安三鹏石化有限公司阳光加油站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作者:


项目名称

德安三鹏石化有限公司阳光加油站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建设单位

德安三鹏石化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江西省九江市德安县陈家湾大道以南、九仙二路以西

联系人

周滨

项目简介

德安三鹏石化有限公司阳光加油站于2023年10月10日取得营业执照,经营场所位于江西省九江市德安县九仙二路8号,经营范围:餐饮服务,烟草制品零售,成品油零售等(除依法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3995.27m2,站内拟设4台4枪潜油泵加油机及配套的工艺管线,拟设SF油品储罐4台,其中50m3的0#柴油储罐1台、50m3的92#汽油储罐1台、30m3的95#汽油储罐1台、30m3的98#汽油储罐1台,油罐总容积为160m3(折算成汽油容积为135m3),按现行的《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对加油站的等级划分,属二级加油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8〕第24号)和《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7〕第90号)等有关法规及文件的要求,受德安三鹏石化有限公司委托,九江市鑫洁生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阳光加油站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

项目负责人

李小林

时间

/

建设单位陪同人

周滨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时间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本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噪声、夏季高温、柴油、汽油、氨等。

评价结论及建议

通过资料性附件中工程分析、资料查询确定本项目存在的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噪声、夏季高温、柴油、汽油、氨。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规定,本项目为“F5265机动车燃油零售”,归类为“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

综上所述,通过工程分析、类比分析及对本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综合分析与评价,确定拟建项目在采取了本报告所提防护措施后,各主要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浓度(强度)范围和接触水平能得到有效控制,该拟建项目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对存在问题修改完善后,建议《评价报告》通过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