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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2024
-
01
彭泽县宏浩麻山矿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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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彭泽县宏浩麻山矿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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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
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浪溪镇麻山村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李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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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彭泽县宏浩麻山矿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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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彭泽县宏浩麻山矿业有限公司住所位于彭泽县浪溪镇麻山村,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30日,为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徐国勇,注册资本6400万元,主要从事建筑石料灰岩露天开采、碎石加工和销售。其彭泽县阳光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为2015年重新划定的矿区,公司通过招拍挂取得了矿权。《采矿许可证》核定的矿区面积0.7042km2,开采深度为+161.7m至+25m,原《采矿许可证》核定的生产规模为130万m3/a(为建筑用石料生产规模),2020年8月17日公司缴纳了矿区东部页岩矿的价款,《采矿许可证》增加了生产规模70万m3/a,《采矿许可证》的生产规模变成了200万m3/a(建筑石料用灰岩、砖瓦用页岩),但矿山实际未进行页岩矿开采,暂时也不打算开采页岩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8〕第24号)、《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预防、控制及消除职业病危害从而保护劳动者健康,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彭泽县宏浩麻山矿业有限公司委托九江市鑫洁生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其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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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史庭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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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史庭祥 |
调查时间 |
2023.10.18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李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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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刘冰、彭正奎、刘丽、刘紫娟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3.10.19-21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李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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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噪声、石灰石粉尘、夏季高温等。 表1 检测与测量结果统计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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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评价结论:企业在今后运行过程中应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正常、个体防护措施到位,严格执行各项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并落实本次提出的建议整改后,可达到控制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保护工人身体健康的目的。 建议: 1.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5号)的要求,企业应安排作业场所有害因素定期检测与评价,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企业应保证个人防护用品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并在保证个人防护用品正常发放的前提下督促和培训工人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应定期更换,进行经常性地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保证防护用品的有效性。 3.用人单位应委托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根据劳动者从事的工种和工作岗位,按《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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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组评审意见 |
修改后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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