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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2024

-

06

九江市裕同印刷包装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作者: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九江市裕同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江西省九江市经开区爱民路75号2#3#厂房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夏总

项目名称

九江市裕同印刷包装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九江市裕同印刷包装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6月16日,法定代表人为邓琴,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选址位于江西省九江市经开区爱民路75号2#3#厂房。用人单位主要采用制版、印刷、印唛、表面处理、裱坑、V槽、啤切、贴盒、裁切、折页、组装等工序进行彩盒(礼盒)、说明书和纸箱生产销售,可达到年产6000万个彩盒(礼盒)、2500万本说明书、200万个纸箱的生产规模。用人单位主要建设内容有1#厂房、行政楼、污水处理站、宿舍、高管宿舍、食堂、门卫室。

项目负责人

汪胜萍

现场调查人员

汪胜萍、吴锋

调查时间

2023.11.24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夏总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伍家强、刘丽、刘冰、刘紫娟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2023.11.30-2023.12.02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夏总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噪声、其他粉尘、异丙醇、苯乙烯、丙烯酸甲酯、丙烯酸正丁酯、丙烯酸乙酯、丙烯酸异丁酯、过氧化氢、氢氧化钠、丙烯酸、氧化钙。

表1 检测与测量结果统计一览表

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

岗位数

合格岗位数

超标岗位数

备注

噪声

28

26

0

碎料工、裱纸工接触噪声强度不符合GBZ2.2要求

异丙醇

1

1

0

低于行动水平

苯乙烯

1

1

0

低于行动水平

丙烯酸正丁酯

2

2

0

低于行动水平

丙烯酸

1

1

0

低于行动水平

丙烯酸甲酯

1

1

0

低于行动水平

过氧化氢

1

1

0

低于行动水平

氢氧化钠

1

1

0

低于行动水平

氧化钙

1

1

0

低于行动水平

备注:行动水平:化学因素的行动水平,根据工作场所环境、接触的有害因素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一般为该因素的容许浓度的一半。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通过对该用人单位现有的布局、建筑设计、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职业卫生现场管理、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管理情况进行调查,并结合本次评价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数据进行综合分析,该用人单位目前在职业病危害防护上,采取了一定的措施,一定程度的降低了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对相关作业人员的影响,但在具体的职业卫生防护和管理方面还有待提高,如能落实本报告的各项建议,该用人单位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程度能够降低。

建议:1、建议用人单位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完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参考附件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完善各职业病危害因素和体检项目。2、建议用人单位加强监督管理,保证相关措施落实到位,并按《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原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要求建立相关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其中《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严格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3、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评审组评审意见

修改后通过。

调查照片

采样